14 第十四輯 法

「法」在《金剛經》中有三類含義:宇宙一切現象(色法、心法)、佛陀所說法義、佛陀親證的諸法實相。
另可分「有為法」(因緣和合,如夢幻泡影)與「無為法」(非因緣生,即佛性、真如)。
修行者應對一切法持正確觀念:運用「三段式邏輯」(是…非…名…)、離四相、知一切法無我、如是知見信解而不生法相。
佛陀強調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」,一切法如渡河之筏,到岸即捨;真正的法不可說,亦無法可得。
傅大士拍案下座公案,彰顯「無法可說,是名說法」的般若深義。

14.1 第一節 法的分類

我們認識了「相」,現在開始來認識「法」。「法」在《金剛經》里佔了很大篇幅,釋迦牟尼佛在經文前後都有提到。我就順應佛陀的懇切叮嚀,再把這個「法」說一下。

「法」基本上有幾大類:

14.1.1 第一類,是指宇宙的一切現象。

這種現象,又分成色法跟心法。色法,就是物質所形成的現象或者事物,稱為器世間。心法,就是心理跟精神的現象,叫做有情、情世間。

這裡列舉《金剛經》所講的三條經文,佛陀所說的「法」,就是宇宙的一切現象。

第四分:「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佈施。」菩薩於法,就是對於宇宙的一切現象。

第六分:「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人眾生壽者。是故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。」這裡的法,也是指一切宇宙的現象。

第十七分:「一切法,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」一切法,就是宇宙間的一切現象,是無四相的。

這是對於「法」的第一個概念。

14.1.2 第二類,是指佛陀對世間弟子們所講的法。

譬如「頗有眾生,於未來世,聞說是法,生信心否?」對於佛陀所講的法,我們有沒有信心?「聞說是法」,就是佛陀所講的法,所做的開示。這是對於「法」的第二個概念。

14.1.3 第三類,是指佛陀所親證的法。

這裡有兩個例子:

第一,「無有定法,如來可說……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,不可說,非法非非法。」因為這不是我們所能理解、所能推演、所能分析出來的,是諸法的實相。諸法實相,是需要經過方法的修行才能印證,不是語言文字所能表達的。如來所親證的法,沒有辦法去形容。

第二,「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」為甚麼第一希有?就是最尊、最貴,是真正的諸法實相。這裡的希有之法,就是如來所親證的法。

以上就是「法」的三種歸類。

另外,還有一種分類法,分為兩大類。一類稱為「有為法」,一類稱為「無為法」。

「有為法」是指因緣和合而成的現象。「無為法」,就是非因緣和合而成的,就是我們所講的佛性。所謂的真如法性,就是無為法,不是因緣和合而成。

「有為法」最著名的例子,就是《金剛經》第三十二分最後一句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

經中也有提到「無為法」。第七分裡面講到:「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,不可說,非法非非法。所以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」

法怎麼會有差別?不是平等嗎?無有高下嗎?這裡所講的,是指一切賢聖,包括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羅漢,分成四果。他們有四個修行位階,有這樣不同的成就或者果位。他們修行的體證有深有淺,最深到達阿羅漢,就已經了脫生死、出離三界。修證到這樣一個成就,稱為阿羅漢。然後,再淺一點,叫做阿那含,屬於三果聖者。這裡所講的差別,是指他們的證悟有深有淺。事實上,法是平等的。

《金剛經》好幾次提到「一切法」,就是一切萬法,一切諸法;就是一切的這些道理,一切的這些事物,一切的這些現象;就是涵蓋所有的這一切,包括有為法、無為法。

輪回世界的法,是有為法,是因緣和合而成。因緣和合,就會造成輪回不已。無為法,就是究竟涅槃的法,就是到了「佛」的一種無余涅槃,就不是因緣和合的,而是不生不滅的。因緣和合的有為法,是生生滅滅的。

還有一種法,稱為「不可說法」,就是佛陀所親證的法。親證了這個法,就能自由自在地穿梭於輪回世界或者涅槃世界。證得了不可說法,就是證得了諸法的實相、究竟的實相,就是已經到達了很高位階的大菩薩。這些大菩薩,已經不受所謂時間和空間的局限,已經真正究竟地解脫了。他們可以自由來去於、穿梭於這個娑婆世界、輪回世界。也可以進入涅槃世界,進入涅槃境界、解脫境界、出三界的境界。這就是所謂一切法當中的「不可說法」。

14.2 第二節 對一切法應有的正確觀念

我們學習《金剛經》,學習祖師禪,都是發心菩薩。那麼,發心菩薩對於一切法,應該有甚麼樣的正確觀念呢?我們要建立三個正確觀念。

14.2.1 第一個觀念,三段式的邏輯辯證 ——是甚麼,非甚麼,是名甚麼。

就是面對這一切法的時候,要用三段式邏輯辯證,讓自己不會落於相上。

「是故如來說一切法,皆是佛法。須菩提,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是故名一切法。」這就是一種三段式邏輯辯證。我們對於這一切法,要有這樣一種正知見的態度來面對。就是不著於兩邊,不著於左,不著於右,也不著於中。對於這一切是涵容的,包容的,可是不否定它們,也不會粘著在上面,這叫做三段式的邏輯辯證。對於任何一切的法,都要這樣去看待,才不會有所住著,才可以無住生心。

14.2.2 第二個觀念,無四相的分別。

「實無有法,名為菩薩。是故佛說一切法,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」對於四相,要有正確的認識,因為有我有你有他,有形成的時間跟空間,我們對於時間跟空間都比較住著。發心菩薩,要學《金剛經》的般若思想,要學祖師禪的禪法,對於四相都不要執著。

14.2.3 第三個觀念,一切法無我。

有經文講說:「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,持用佈施。若復有人,知一切法無我,得成於忍,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。」世界七寶,就是非常珍貴的寶物。佈施了多少呢?滿恆河沙。恆河是印度最大的一條河,整條河裡所有的沙,那是無可計量的。就是說,有這麼一個發心菩薩,用這麼多的七寶在行佈施。無我,是一種「空」的概念。如果有菩薩認知了「一切法無我」——這一切法根本都是假象,都是空相;而「得成於忍」——能安住於這一切現象,真正地見到諸法空相,他的功德就比獻出無量的珍寶還要大。一切法無我,這種觀念非常重要。因為一切法皆空,要建立這麼一個觀念——它是一個空相,對於這一切法都不要執著。

14.2.4 第四個觀念,如是知,如是見,如是信解。

這段經文,在「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於一切法,應如是知,如是見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。」這個「知」,就是知道而不住著。對於一切法要知道,但不住著在相上,不住著去佈施,不住著在「色聲香味觸法」。這個「見」,就是要努力地去度眾生,而無一眾生可度。要保持這樣一種態度,才是正知見。這個見解、見地,才是究竟。然後要「信解」甚麼呢?無有定法,如來可說。如來說這個,我們就執著這個;說那個,我們就執著那個。所以如來說,我所說法皆不可取、不可說,就是害怕我們會執著。不要認為這是佛陀說的,就緊緊抓住,死也不放。那就是又著在言語相上面,那就不對!抱持這樣一種「如是知,如是見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」的觀念,就是不再產生、不再製造其它法出來,不再製造問題,不再節外生枝。

14.3 第三節 無法

講到「法」,釋迦牟尼佛又講到「無法」。這裡來看幾條經文:

第六分:「汝等比丘,知我說法,如筏喻者,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」所有的一切修行方法,就象是帶我們過河的那艘船、那條舟,只不過是過河的一個工具,功能是乘載我們過河。當已經過了河,到達彼岸之後,我們就要下船,不要再待在船上,不要再執著這艘船。這艘船,就是指我們修行的方法,或者修行的觀念、修行的理論。包括《金剛經》所講的這一切,都要把它放下。已經渡到彼岸,已經修到一個成就之後,就都要放下,才會是真正地有成就,真正地認識法,真正地相應到諸法實相,不要再把那艘船扛在身上。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」佛陀告訴我們的這些法都要捨棄,何況不是佛陀所說的法!這些通通都要捨得乾乾淨淨。

真正的佛法,是無法可說的;真正的悟境,是無境可悟的;真正的彼岸,是無岸可登的。那這不是很矛盾嗎?我們要般若波羅蜜,就是要用大智慧去登彼岸。怎麼現在又無法可說,無境可悟,無岸可登?那我們搭上這艘船,不就是茫茫大海,四處漂泊,沒有目標了嗎?大家不要誤會。剛開始修行的時候,我們需要這樣一個目標。我們現在此岸,五濁惡世。告訴你有一個彼岸,要去到那個彼岸,那邊是究竟圓滿清淨的。告訴一個目標,讓我們升起一個善念,來解脫這一切的煩惱痛苦。這些目標說白了、說穿了,只是一個假設而已,一個假名而已。

為甚麼要有這個假名?比如《法華經》中有七個譬喻故事,其中一個譬喻故事叫做「化城喻品」。有一群旅行者,一個團隊,他們旅行在路上。結果走了好久,覺得好累,有人就心生退卻,不想再往前走,想要放棄這個行程。領隊就告訴大家:「馬上就到了!大家看前面那個山頭上面,有一個多麼莊嚴、多麼華麗,多麼壯觀的城。到了那個城,就有吃有喝,想要甚麼,都可以好好享受。」大家一看,確實有一個城,就在那座山上,離這裡不遠了。就又燃起希望,振作精神,去完成這一段路程。可真到了那邊,領隊又說這不是我們的目的地,目的地還沒到,這裡只是一個中途點。這裡只是如何如何,目的地更是好上千百萬倍!他把終極目的地宣說得讓大家又心生嚮往——在這裡已經很滿足了,那比這裡還好,就一定要去一探究竟。路已經走了一半,半途而返太可惜了。大家就又振作精神,繼續前進。「化城喻品」中,中途有好幾次這樣的轉折。這個譬喻,是比喻我們修行真正的目的地,是要成佛。《法華經》就是成佛之道的一部經典。成佛會有好多過程,剛開始修,開始初發心,會修到小乘四果——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和阿羅漢。但不能滿足於此,這只是自了漢,只是對自己好而已,對於眾生、對於社會卻沒有幫助。我們要發更大的願,再去修,修成菩薩之後要成佛,成佛之後有多莊嚴,功德多大,這就是「回小向大」。《法華經》用這些譬喻故事,告訴我們修行有階段性目標,每一次完成階段性目標之後,就要放下當下的那些成就,繼續去修,繼續前進,才會有更大的成就。目標雖然遙遠,可只要我們持之以恆,互相鼓舞,總能到達。

第十七分:「若有法,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。」如果能專精在祖師禪的功夫上面,就可以親證最上乘法。甚麼是最上乘?就是佛的境界。這個法是不是只有佛才能修?不是。參禪,智慧的觀照,這就是最上乘法。其實它很簡單,越簡單,越上乘。越複雜,不能說越下乘,只是搞得很熱鬧,讓你有成就感,讓你感覺有所得,讓你感覺有在修行。而真正最高最上的法,是無法之法,其實最簡單。當然,最簡單也變成最難琢磨,就被大家認為最難。事實上,只要掌握了要領,就只是這樣去做,就很簡單。這句話,其實跟《心經》中「無智亦無得,以無所得故,菩提薩埵」是同樣的意思。就是到了最後,其實無法可修,無佛可成。智慧觀照的時候,如果以「有所得、有所證」這樣的自我中心在行持,是沒有辦法真正得到解脫的。唯有以智慧的觀照,破除對「我」的執著,破除「我見」——見地、見解、知見。當能破除我執、我見,超越自我中心,就開始可以相應到三世諸佛。這在祖師大德語錄里,在經文上面都有講到。那個時候,就可以跟諸佛同一鼻孔呼吸,就是跟佛合二為一,就是成佛,就可以轉大法輪。

第二十一分:「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,即為謗佛……說法者,無法可說,是名說法。」言語是傳遞信息的一個符號、一種工具,表達的一種形式。智慧觀照可以將這一切相,包括語言文字,真正地去洞悉它。當然,所有的語言文字,或者相,都傳達了一個訊息。甚麼訊息?就是諸法的實相,只是我們接收不到。一切法皆是佛法。那你說怎麼可能?這個麥克風是佛法嗎?這個桌子是佛法嗎?那棵樹是佛法嗎?我們沒有辦法理解,接收不到這個法的信息,因為有一個我執。我們的「眼耳鼻舌身意」六根,相應到六塵,會有一個我執、我見,障蔽了所宣說的無上大法。當然,這個道理沒有辦法理解。因為無上大法沒有辦法用語言文字去傳達,所以眾生很難理解,接收不到。唯獨只有透過修行,才有辦法接收到這些訊息。

梁武帝是中國歷史上最護持佛法的皇帝。在梁朝,大概離現在1500多年的那個時代,菩提達摩從印度來到中國,見到的就是梁武帝。我現在講的是另一則公案。那個時期有一個大修行成就者——傅大士,他在當時被稱為梁代三大士(與達摩祖師、寶志禪師並稱)。那個時代,全天下公認的佛法代表者,第一個就是菩提達摩;再者就是梁武帝的國師——寶志禪師;再者就是傅大士。傅大士對於《金剛經》非常有研究,是他很重要的修行指導經典。

有一回,梁武帝邀請傅大士到宮中來宣說《金剛經》。因為這是一大盛事,傅大士是當朝的大佛學家、大修行人,大家都很期待,要聽他怎麼講解《金剛經》。傅大士進宮之後,梁武帝非常慎重其事,很重視這件事情,也非常禮遇傅大士,排場佈置得非常莊嚴,非常盛大,恭敬地邀請他升座。那時候皇帝坐在下面,包括寶志禪師也都坐在下面。傅大師上座之後,看一看大家,然後往桌子上一拍,轉身就下台走了,連鞠躬都沒有。當時梁武帝非常錯愕——我這麼盛大的排場,這麼大的誠意,恭敬地邀請你來講法,你卻一句話都沒講,做那麼一個動作就走人了!

後來,他跟寶志禪師就有一段對話,也是很經典的一個公案。寶志禪師也是一位得道高僧,他一看傅大士這麼一個作略,真是太妙了!那時梁武帝楞在那裡,一臉錯愕,還不知道該怎麼反應。寶志禪師就問皇帝:「你現在有領會到嗎?」梁武帝說:「領會啥?他根本甚麼都沒講,我要領會甚麼?」寶志禪師說:「傅大士已經講完《金剛經》了。」梁武帝大為吃驚,他一句話都沒說,怎麼就講完了?寶志禪師就說:「因為《金剛經》不可說,那他就用這種方式來表達,就已經講完了。」結果梁武帝更是迷糊,到底這是在演甚麼戲!

這則公案講的就是:「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,即為謗佛。」如果傅大士在那邊登堂說法,講如來所說法,就是謗佛。傅大士不謗佛,所以不說。無法可說,才是說法,所以他也是說了。